陪审员的行为
在审判和休庭期间, 陪审员之间不得谈论案件,也不得与任何人谈论案件,也不得允许任何人在他们面前谈论案件. 在一些法院, 陪审员们被安排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 作为一个身体, 休息时退场. 如果没有提供房间, 陪审员不应与案件中的律师或证人混在一起. 他们不得接受任何性质的帮助,包括像软饮料这样的小物品,也不能接受任何证人送他们回家, 当事人或律师. 对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一方以任何方式接触陪审员的, 他或她应私下向本法院报告这一来文. 简而言之, 陪审员必须避免参与任何可能使其倾向于一方或另一方的活动.
在证据已经提交完毕,法庭的指控已经送达之后, 陪审团回到陪审团室考虑其裁决. 它的首要任务是选出一个工头或女领班. 这个人担任这个小组的主席.
It is the chairperson's duty to see that the discussion among the jurors is carried on in a sensible and orderly fashion; that the issues submitted for decision are fully understood and fairly discussed; and that each juror has a chance to state his or her views upon every question. 主席监督投票, 并签署任何可能要求作出的书面判决书及任何可能向法官提出的书面要求.g.作为在某一点上进一步收费的请求). 在选择这个工头或女工时, 最好选择一个有经验和常识的人,他将赢得其他陪审员的尊重.